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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有序地推进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07-03-06点击量:

近年来,我国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迅速。截止2002年底,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数已达767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4.9%;在校生达376万,较1998年增长233%。当前,高职高专教育的发展要从注重数量发展、审批学校为主转为注重质量、加强评估和质量监控为主。
   为了加强对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控工作,教育部党组决定,从2003年开始,在高等学校中建立五年一轮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当前,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要行动起来,按照国家、社会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质量意识,加强投人,真正把人才培养工作作为院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一、评估的目的
    进行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评估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目的:一是认证作用,即对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考察,衡量其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及教育质量是否达到了基本要求,给予办学资格上的认定,以此提升现有教育资源的品质,并限制劣质教育资源的涌入。二是引导作用,即以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广大院校正确定位,促使其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各项教学改革与建设,保证高职高专教育在国家整个教育体系中健康发展的方向。三是改进作用,即通过评估,帮助院校找出自身定位及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针对不足,提出建设性改进方案,使其及时走上良性、持续发展的轨道。
    由于我国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刚刚起步,在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认识上的防卫心理和应付倾向。根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开展十几年的经验,有些院校在对待评估这件事情上,都将目标定位在“确保一次通过”上,而不是以评估为契机,全面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各项建设。还有些学校领导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求师生员工“在评估期间,不许说不利于学校通过评估的话,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哪个部门全权负责”,给学校广大教职工带来很大的压力,造成全校上上下下防卫心理过重。专家组一进校,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心理学研究表明,适度的紧张和焦虑是必要的动力,一旦过度,则会削弱目标意识,激发非理性行为。如,在以前的评估中,就曾经出现过统计数据失真、测试漏题等不实事求是的做法,或采取对学生突击辅导、增加考试次数等应付评估的短期行为。这种“应评倾向”不但冲击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专家组工作添加了负担,更重要的是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行为上的重结果、轻过程。学校在对待评估问题上,还容易出现重视评估、轻视建设,重视眼前、轻视长远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对开展评估的目的理解有偏差。评估的认证功能并不是简单地为学校“贴办学许可证”,如果专为考察学校办学硬件条件是否达标,指标体系完全可以定得更为简洁。之所以将指标体系定得比较全面细致,是为了帮助学校找准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因此,评估对于学校来讲,既是挑战,又是一次由众多专家会诊,改进工作的机遇。学校应抓住机遇,在迎接评估的过程中,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使他们投入到学校的各项改革与建设中去,推动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在整体上上一个新台阶。
    为了保证评估达到预期的目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院校紧密配合。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是政府为保证教育质量而采取的一项基本措施。为达到评估的目的,评估前,各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学校对评估的目的意义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进而缓解学校过重的压力感和防卫心理,增强它们主动参与评估的内驱力;评估中,政府应督促专家组严格按照标准,做到严肃、公正、客观,绝不姑息迁就;评估后,政府还应科学利用评估结论,达到推动学校整改以及优化教育资源的作用。同时,要引导专家组成员深入理解评估的内涵,明确自身的职责不仅是认证,更重要的是帮助学校改进人才培养工作。要引导专家组成员明确认识到,自己是受政府委托开展工作,代表政府在行使职能,并不代表所在地区和所在学校的利益。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公正严明、实事求是。对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指出来,使得被评学校感到确有收获。专家组还应多渠道、全方位地考察学校的人才培养效果,避免评估工作简单化。其次,被评院校应适当调整期望值,增加心理承受能力。参加首批评估的院校,大部分是各省推荐的好学校,但是否达到了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还有待检验。各校都应以求实的态度和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心胸来对待这次评估。开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也是在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高校教学工作的机制。这一探索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今年将要接受教育部评估试点的28所学校,责任更重。这些学校的评估经验将对今后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参加评估的高等学校不仅是被评估的客体,也是评估工作的主体。

    二、评估的操作
    1.基础:全面自评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学校自评(包括自建);二是专家组进校考察,做出评估结论;三是学校继续整改建设。第一阶段是基础阶段。学校对照指标体系,检查自身人才培养的全面工作。经过全面认真的自评,总结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成绩和问题,提出自我改进的措施。此外,自评是一个发动过程,是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管理和建设的过程,在自评中逐项对照指标是必要的,但更应该从整体上把握指标体系的内涵,避免就事论事。应该看到,评估体系的各项指标虽然涉及面较广,但并没有完全覆盖教学工作的全部内容。这些指标只能作为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观测点,通过这些观测点看到对学校整体工作的要求。因此,自评时不能只局限于指标中的项目,要拓宽到教学工作的所有方面,这样才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相符。
    2.关键:“软件”建设
    评估是手段,不是目的。“建设”应在工作中贯穿始终,其中,“软件”建设更是关键。在建设中,容易出现“重硬件、轻软件”的问题。在教学基本建设中,“硬件”(经费、仪器设备、图书等)指标易量化,一目了然,容易引起重视;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学术氛围、学风教风等方面则不易量化,也易被忽视。而这些“软件”指标最能反映学校的管理水平,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是建设的难点。但是,以往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许多学校的“重硬件、轻软件”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向上级主管部门要钱、要物和争取基建上,而对软件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因此,在学校建设中,具备了最基本的办学条件后,则应下大力气重视软件建设,以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以往的评估中,经常出现设备齐全,但利用不足的现象。可见,从管理上要效益、要质量,还未引起学校的重视。因此,在高职高专教育本身经费就不充裕的条件下,评估的重点不仅要看硬件是否达标,更应放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得如何,现有条件是否可以真正充分利用”的原则上来。
    3.尺度:注重效益
    在评建中,应注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目前的评建要与学校的长远发展统一考虑,应按整体优化的思想推动各项教学建设。特别应注意把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边评边建,注重效益。在硬件建设上,要注重实效,把有限的经费首先用在对提高教学质量起重要作用的环节上,避免浪费。例如,在没有适合仪器设备的情况下,可以先不购买,避免把低质的或功能不适合的设备买来充数;也不应为凑图书册数,而急于采购大量与教学无关,甚至思想内容不健康的书籍;在软件建设上,要注意抓建设过程,抓落实。如,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的持续深入开展等。再如,规章制度写出来是容易的,如何树立其权威性,怎样将其转化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则是艰巨的任务。以上这些工作如果只做表面文章,不注重实效,不但对提高教学质量无益,而且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造成群众对评估工作的误解。

    三、评估的要求
    评估效果的好坏在于其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其操作是否严格、规范。为保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一个较高的起点,权威、公正的专家队伍,科学、严谨的工作规程和清晰、健全的运行机制是必要的保证。
    1.专家队伍
    人才培养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将主要由专家组的工作宋体现。因此,专家组成员不仅应熟悉高职高专的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还应在高等教育评估方面有一定造诣,有较高的水平和威望。他们应有广阔的视野,勤奋扎实的工作态度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能够公正、客观地分析事物。目前,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的成员主要由两部分人构成:一是曾经参加过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专家,二是多年来从事高职高专教育,很少接触过评估的专家。他们各有优势,如前者熟悉评估理论,参与过评估实践,但对高职高专教育规律理解得不一定深入;后者深谙专科教学规律,但是缺乏对人才培养工作整体评估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所以,专家组内部的相互学习是顺利开展评估的前提之一。其二,对专家进行培训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必要环节。虽然我们一再强调评估的客观性,但以价值判断为核心的评估不可能完全避免主观成份,评价者自身的素质与水平将极大地影响评估的可靠性。培训的主要功能便是在专家组内部建立一个较为统一的价值观,使他们对各项指标的内涵理解和把握趋于一致,从而保证评估的公正性。此外,通过培训,专家们还可了解评估过程中主、客体的心理状态,从而在评估中消除或减少感情效应、暗示效应等心理因素带来的认识偏差,保证评估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工作规程
    为充分发挥各院校的积极性,使初次评估进展顺利,教育部着手制定并公布了包括评估原则、评估程序、学校自评、学校应准备的各项信息等多种材料,以方便有关院校的实际操作。在此基础上,从严掌握标准: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为保证民主原则,在评估各二项要素时,专家组要充分讨论并尊重每一位专家的意见:为保证务实原则,针对院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专家组应提出坦诚、针对性强的改进建议;为保证公正原则,对未达标的院校绝不放松要求。实践证明,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工作规程,不仅是对评估工作负责,也是对被评估院校以及全国高职高专教育的长远发展负责。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专家工作手册》、《院校工作指南》等材料将逐步完善,陆续出台,使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规程更加科学、严谨,以充分体现评估服务院校的精神实质。
    3,机制保证
    通过评估的院校下一步朝什么方向努力?提高质量将是一所院校永远的使命,没有终点,正所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持续改进的动力对于院校来说十分重要,而动力的产生需要机制保证。在宏观层面上,形成一套清晰、健全的高职高专评估运行机制显得非常必要。
    今后,评估工作要逐步走向制度化的轨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其一,建立五年一轮的院校评估制度。今年以教育部评估为主,通过对28所学校的评估试点,完善指标体系和工作规范。从明年开始,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为主,教育部抽查;其二,每年定期公布教学状态数据,并将这种制度与评估紧密结合;其三,在全面质量管理思想指导下(可参考IS09000认证制度的做法),推动学校建立并完善内部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增强院校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以上措施,最终建立起国家、省市、学校三级评估体系。

作者:李志宏 王伟 李津石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