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投稿方式|加入收藏| 西财大主页
首页 > 媒体西财大 > 正文
媒体西财大
媒体西财大

[陕西法制网]新动作!西安长安法院与陕师大、西安财经大学院校共建助力“三园”建设

发布日期:2019-04-19点击量:

      为助力长安区“三园”建设,加快与驻区高等院校深入合作交流,以校地融合为契机构建高等院校与法院联合培养新型人才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4月11日、16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先后与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分别签订校地融合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共建实践(培训)基地、开展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等方式,长安区法院与驻区高等院校校地融合合作交流持续升温。

      4月11日,长安区法院与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在陕西师范大学举行“校地融合”推进会暨“长安区法院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挂牌仪式。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军与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院长袁祖社教授分别签订《校地融合合作框架协议》。

      会上,袁祖社教授介绍了学院的发展变迁、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等基本情况,周新军院长介绍了法院的迁建历史、发展历程和目前队伍建设、机构设置、审判执行工作等基本情况。随后,双方还就合作开展审判调研、研究生培养、法官干警培训等相互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参观了学院文化墙、校园模拟法庭。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博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李有谋和学院相关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签约挂牌仪式。

      4月16日,长安区法院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在西安财经大学举行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新军,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博,审委会专委魏益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史卫民、副院长聂洪涛以及部分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签约揭牌仪式。

      会上,长安区法院院长周新军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史卫民教授签订《校地融合合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为“长安区法院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基地”和“西安财经大学法学实习实践基地”揭牌。史卫民教授和周新军院长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各自单位的基本情况,双方就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相结合,开展理论调研、干警培训、学生实习以及人员互派挂职等合作内容进行深入交流。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向周新军院长等3名客座教授和王博等5名实务导师颁发聘书。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代表王海鹏副教授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经历交流发言。随后,周新军院长一行参观了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资料室、校园模拟法庭和法学模拟实训中心。

      与驻区高等院校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是长安区法院积极贯彻长安区委关于加快推进“三园”建设、加强校地融合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随着长安区法院与驻区高等院校实习-实践基地的相继签约揭牌,以及双方持续性、多层次、多元化的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前沿的不断“碰撞”交流,必将为高等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提供鲜活的实践指导,为法官干警专业能力和理论素养提升提供新的思路,为加快长安国际大学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