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11月21日下午,我校在长安校区开展第37期干部大讲堂活动,研究生院副院长陈胜利作题为“创新学位制度 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的专题辅导报告,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学科建设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教务办、学科办全体人员,各学科建设点负责人及学术骨干及研究生院全体干部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强林飞主持。
强林飞强调,学位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他就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位法》向各参会单位及干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内涵,准确把握法条要义,明确学位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学位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规范学位授予,要全面梳理现有规定和政策文件,要及时启动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推动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三是强化分类发展,要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一并纳入学习内容,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发展并重。
报告会上,陈胜利从《学位法》制定背景和过程、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学位法》的重点工作及《学位法》的制度创新等四个方面作了辅导。
通过本次学习,与会人员对《学位法》制定背景和过程、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增加了对《学位法》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的新思考,助力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