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我校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申请新增博士授予单位建设方案专题讨论会。校长方明,副校长任保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任保平主持。

会上,方明在讲话中指出,“十四五”期间,申请新增博士授权单位是我校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2026年要保证各项基本条件达标,实现申报;各部门、学院要对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和《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夯实基础;与会人员要讨论《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是否科学和可行,《方案》征求意见结束,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研究生院(学科办)要督促各部门、学院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措施和制度,保证建设目标的达成;《方案》出台后,要挂图督导和跟踪,资源向重点建设部门倾斜。
随后,研究生院院长宋世民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宋敏从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工作保障、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方案》。与会人员围绕建设方案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
最后,任保平在讲话中强调,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各种资源的配置密不可分,影响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十四五”期间,学校的目标任务考核将围绕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进行。研究生院要整理各部门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各学院、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保证基本条件等达标;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校的目标,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凝聚共识,共同做好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
